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

行銷佈局 「三問」


因為接近年底,每家安控電子的廠商,開始進入年度檢討及規劃明年度行銷的重要時刻! 除了我們努力與各廠商聯絡之外,最近也增加許多來電洽詢的出口製造商/廠商。這些主動來洽問的廠商,不僅僅來詢問廣告組合的價格,也有徵詢或分享討論一些規劃配套上的考量與疑問。 所以,特別將這些詢問及回覆的內容摘要,列出與其它也有這些顧慮的安控廠商分享與參考:

第一問: 我們主力放在參展,是否還需要廣告?

「要」,這是我的回答。
因為兩個原因:
(一) 展覽一趟很貴,要在展前增加展出成效。
當然,透過展覽,廠商可以立即接觸到目標客群,並取得他們的聯絡資訊,以便展後開發與聯絡。每個展覽,一家公司若以一個9米平方的標準裝潢攤位並派出一名業務參展的話,約需要花大約新台幣250,000 ~以上。潛在客戶(訪客)於展後對於接觸過的廠商大多沒有什麼印象;那是因為,(a) 每家廠商停留時間很有限、(b) 同質性產品(廠商)太多、(c) 這些品牌的廠商知名度不普及。
所以,要增加或決定每一次出展的展覽期間及展後的最佳效果,其實,要在展覽之前(至少三個月,最好半年以上)進行產品與品牌的露出/曝光,這點十分重要。 因此,廣告(不論是電子或平面廣告)是穿插在廠商參展活動之間的一項很好用的行銷工具。

(二) 別讓展後行銷效果快速遞減--行銷增加訪客對品牌廠商的信賴度
亞洲品牌及廠商,因為並非常年在歐美目標市場設有分公司,因此,要在歐美經常性拜訪,建立在地知名度,十分困難。過去,亞洲廠商必須持續不斷在該地區的知名雜誌,刊登廣告加上行銷後的服務口碑,才能慢慢地累積知名度。 但是,過去的平面廣告,因為使用的廠商家數增加,所以,似乎廣告效果並無法像過去所預期的效果來得高。 加上,這幾年全球性經濟萎縮影響,廠商收益下修,致使廣告預算無法提供如過去充裕。 儘管如此,建議廠商仍應該繼續保持在媒體的曝光頻率;若無法花較高的預算刊登平面媒體廣告,建議改採電子媒體平台露出的方式,增加品牌及產品曝光率! 為什麼要如此?
因為,潛在客戶,在會場中會大量的丟名片詢問,可想而知,於展後,他們的信箱也會收到大量來自各地廠商的開發信。所以,展後,雖然 貴公司的業務努力與客戶聯絡開發,客戶的回應速度,似乎比過去慢很多。原因是這些客戶,也在他們的信箱中篩選廠商;選擇他們比較知道或有印象的品牌來聯繫,以減少他們的日常工作負荷。若 貴公司在展後第一波的開發連繫上,並未獲得客戶的回應時,可以合理的懷疑 貴公司產品尚未接觸到他們的需求核心,或已經被排除在核心聯絡的廠商名單之外。 若是如此,建議該品牌廠商,要繼續在媒體曝光,以提高該潛在客戶在其他各種平台看到 貴品牌與產品資訊的機率,而幫助他們增加聯絡的興趣,或想起 貴公司日前聯絡的事宜。

Asha綜合出的行銷論點--行銷四大階段:
  • 撒網: 活動開始前(參展、或推出新產品之前)三個月或是半年以前,就要開始進行品牌曝光--例如: 平面雜誌廣告,或電子媒體上的Banner廣告 或新聞露出;

  • 佈餌: 展前最好每週(或隔週)就要針對企業策略、成功案例、或產品重點特性,進行專業解說及新聞發佈--這是在廣告之外,可以加強品牌及產品專業的好方法,有畫龍點睛的效果;

  • 收口 (慢慢收網--貼近客戶需求): 因展前的密集行銷,會增加帶來對品牌有印象的詢問率與訪客數,並提高在展後對該品牌的印象;這類的客戶,較願意於展會見面初期,與該品牌商分享其實際需要。對於在現場服務的業務/主管來說,可收到更貼近客戶需求的資訊,以提供滿足客戶真正需要的產品與服務;

  • 實質收穫: 也就是接到訂單的時刻。 由了解客戶的需求,一直到接到訂單的過程,有時簡單,有時繁複;但是,這個過程的落實,需要在各公司內部實現,這部份就不是媒體或任何行銷工具可以促進完成的。

在以上四大階段的行銷佈局上來看,廣告(媒體)主要的效果,在第一(撒網)及第二(佈餌)階段,輔助成效最大;到了第三階段(收口),則是展覽的實質效益;第四階段,則是檢視各家產品及"按奈"客人的綜合策略成敗的關口。

第二問: 我們主要是在各國設立經銷/代理制度,是否還有需要再強化廣告?

「應該重點式加強」,這是我的回答。
為什麼呢? 因為:
(一) 我們亞洲品牌的普遍知名度不夠。
若論起品牌知名度,我們的知名度一定不向Bosch、Simens、Sony、Panasonic、Samsung...等國際知名品牌來得響亮。 它們品牌既然很響亮,為何還要繼續增加曝光及廣告呢? 因為品牌知名度,是腦記憶的累積,也是潛在使用者判斷該品牌在市場接受度或影響力的一種主觀印象。所以,針對目標市場的潛在客群及市場運作,持續曝光與資訊露出,是廠商要持續不斷注意的經營重點。

品牌露出的方式,不一定要砸大錢,買平面廣告,才能辦得到;善用電子媒體,以專業報導、強化資訊深度的方式,是現代品牌廠商不可忽略的經濟型曝光行銷的工具之ㄧ。

(二) 統一形象的呈現。
當然,許多廠商也解釋說,他們會讓在地的配合經銷/代理商來進行廣告的刊登與執行。除非廠商(有出錢贊助)能夠確定他們的經銷商廣告呈現的方式符合廠商自己的期待,否則,該品牌可能是這家代理商刊登廣告中的品牌之ㄧ、或者露出篇幅不大。 這也是為什麼,上述提到的國際知名品牌,儘管在各地都有代理商,仍堅持要自行刊登廣告的原因--他們允許各代理商自行刊登廣告於在地的媒體,但是,針對區域性的重要主力媒體,這些品牌經營的企業,仍堅持要自行刊登形象廣告,以維繫品牌形象與呈現方式的一慣性!


台灣廠商,慢慢要朝向品牌經營的這條路上邁開步伐,紮實地經營品牌價值的話,從一開始的品牌設計、顏色呈現、曝光佈局、及展現的媒介與方式,就要開始重視與規劃。廠商也大多了解這些進程的步驟與道理,然而,在執行上卻經常在「曝光佈局」無法持續、及「展現的媒介與方式」的規劃上,容易以偏概全地來執行,導致行銷效果打折扣,花大錢卻"事倍功半"的狀況~~在此提醒注意。

第三問: 我們是以OEM的方式進行海外行銷,是否還要廣告?

大多數是遇到在現有的經營方式,舊客戶有流失但新客戶又進不來的現況,行銷規劃人員可支配經費不足卻要開創行銷發展的狀況下,會討論到的問題。
「當然要,但是可以選擇以小支出,多曝光的方式來維持基本行銷曝光」,這是我的回答。
這是"雞生蛋、蛋生雞"的邏輯問題。也是,永遠"不知道是先有雞、還是先有蛋"的萬年解不開答案的問題。
簡單說,"廣告與曝光"是支撐企業行銷活絡度的基本必要的一環。若以人體架構來比喻--企業的產品與組織,是「骨架」;業務活動(參展、拜訪)是「血管及神經網路」;經銷/代理(或客戶)是必要的「關節」;價格與服務策略是「血液及所輸送的養分」;那麼廣告是什麼? 廣告,則如同其所呈現的外在衣著或氣味的傳遞。有了一個完整的「人」的構成,可以支撐完整的相關活動,但是,無法增加別人對此人的認識,以及信任。

對於可能也有此問題困擾的廠商,如果我們買不起外在衣著(如平面廣告、大型廣告...等),我們可以增加氣味的傳播--在此,我是指企業產品的資訊以新聞方式傳播。 以我所服務的AR Media來比喻,我們的電子媒體Securityworldhotel.com,提供廠商一個絕佳新聞曝光的平台: HyperLink新聞發佈服務,一年,只需不到新台幣25,000元(€450./年;each segment)。

使用新聞發佈,可以加強產品主打特點的深度介紹與說明,可以強化品牌在全球各地的實績發表,可以因此突顯專業、增加應用信賴感、強化品牌優質形象、進而累積品牌價值與知名度! 對於有行銷預算上的廠商,或是不想太過行銷曝光的品牌商,利用「新聞發佈」的曝光方式,是一種創新思維、更經濟的有效行銷工具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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